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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招生资格:
本校具有面向全省招生的资格,经省教育厅批准,市教育局备案。因此,省内达到升学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读我校高中,并可办理武汉市高中学籍。
2、 招生计划:
270人。经市教育局批准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,具有政府计划行为。不具备普高条件的学校,将不能获得普高招生计划。
3、 录取条件:
凡中考成绩达到武汉市公办一般高中录取线或线下低20分,经本校面试合格的(身体健康、其本人有强烈的读高中愿望、无恶习、能遵纪守法)
4、 优生优录:
①达到省重点(比照重点)中学录取分数的获奖学金1.5万元(相当于免学费读书)并还能得到名师重点培养,这对输送到重点大学无疑有了一定保障。②达到公办一般高中线上的学生,根据超过分数线多少,给予一定奖学金。③具有文体特长或获奖(市级教育局认可的)学生,也可获得一定奖学金,并继续进行特长培养。
5、 录取办法:
①按我校代码号166报填志愿,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优惠20分录取,第二志愿填报我校优惠10分录取。第三志愿填报我校优惠5分录取。②凡因未填我校志愿,可将中考成绩分数条和准考证到本校登记。③凡达到我校录取条件的,学校将与家长签定学生入学合同,学校在市招办统一办理正规手续。
6、 收费:
根据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民办学校按成本收费的精神,经市物价局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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