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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自律”教育主要以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、《中学生守则》及《校纪、校规》相对照进行的自查和检查,但为了确保“自律”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“自律”教育活动中班级自查和学校抽查主要内容、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内 容:
1、考勤; 2、课堂纪律; 3、服饰发型;
4、手饰、项链; 5、手机
二、要 求:
1、学生考勤每日详细记载,落实到人,落实到班,每日公布,对经常迟到的学生严格按校纪、校规进行处理。
2、课堂纪律由校务值日和学生会进行检查,如发现违纪现象(含睡觉、玩游戏机、手机、讲话等)一律从快依校纪校规进行处理。
3、对学生的服饰、发型,佩戴手饰、项链的学生由各班自查,和学校检查相结合,第一次提出要求谈话,第二次口头批评,第三次按校规、校纪行政警告处分。
4、学校提倡学生不带手机入校,更不准在课堂上玩手机。该项工作由各班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,如发现由学校收存,学生写出书面检查,并作违纪登记,请家长到校领回手机,如不听劝告,不接受教育者,一律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三、安 排:
11月15日-11月26日 重点检查考勤和课纪
11月29日-12月10日 重点检查服饰、发型、手饰、项链
12月13日-12月24日 重点检查手机
备注:以上安排如有更动,另行通知。
武汉情智学校政教处
二○○四年十一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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