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教育不能忽视自律

政教主任:叶元煌


 

学校是培养人的地方,要培养高素质的人才,办法不外乎两种,一是管理,二是教育。但学校的性质又决定了其一切工作都必须从教育人的角度去考虑,制定一系列制度,出台一些管理措施,开几次会议,发几个文件,张贴几份处分意见,虽可以有效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,解决学生中出现的纠纷,给人一种纪律严明、学生乖顺的感觉,但却未必是最好的方法,因为这样做,表面上虽然解决了问题,实际上却是一种机械的、生硬的管理,难以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。要展示教育的优势和魅力,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,狠抓思想教育,尤其要重视学生的自律教育,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,充分发挥自律和他律的各自优势,培养和塑造学生完美的人格。

首先,他律是客观的、理性的,自律则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和情感色彩。他律,也即外在约束,主要是指法律、法规、纪律和各种管理制度,其制约机制是使人外惮法纪。但法律条文的严肃性也带有明显的冰冷的特点,他只能约束人的外在行为,且往往是在某些事件发生后的处理中才能显示其震慑力。自律也即内在约束,主要是指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等,它是感性的,也是充满活力的,其意义在于使人因内疚神明而止于未然。

其次,他律是世俗的,带有明显的限制性,而自律则不受时空的任何影响,能为人的发展提供足够大的心理空间。法律条文的客观性和便于操作性,决定了它不可能随时随地地约束任何人,特别是各种管理制度,因为其权威程度较低,更容易使受管理者因缺乏监督而出现人前一套、背后一套的违纪情况。而自律则能使人不断透视自我、剖析自我和约束自我,无论身处何时何地,都能做到君子必慎其独。有了自律,即使只有一个人,也能追求完美无缺,而一旦做到吾日三省吾身的程度,便能够不断超越自我,达到人生的最高境界。

所以,无论国家、社会、企业还是学校,要想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,单靠法治是不行的,法治之外,必须高举德治的大旗,把自律和他律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,做到双管齐下。孔子说过: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;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可见,如果离开了自律,单靠他律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。在两者之间,他律是基础,自律是升华。在外在约束和内在约束的结合上,外在约束是基础,一个人只有首先做到遵纪守法,才能进一步做到自我约束;另一方面,也只有提高了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,才能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。如果凡事总是迫于外在约束去做,总有勉强意味,而从自律出发去做,方显真切自然。同时,他律做不了的事也只能由自律去做,譬如尊老,法律只能保证子女对老人生活上的赡养,却培养不出孝心,只有自律才能使子女自觉地主动地孝敬老人,充满爱心。

当然,他律不是万能的,自律也不是万能的,但两者的结合却能使我们的教育充满神奇的力量,充分显示出学校思想教育的优势和魅力。高尚思想道德的培养,良好校园风尚的形成,既要靠科学规范的管理来完成他律,更要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进行自律,把我们所倡导的思想道德原则融于科学有效的学校管理之中,使他律与自律、外在约束与内在约束有机结合起来,方能塑造学生完美的人格,真正展示素质教育价值和意义。


 

 

 
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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